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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泽一顿:你怎么知道?
噢,飞机上不小心看到了一点点。
牧泽正准备跟上秦煜城,就看到了这弟弟脚上的粉红兔兔拖鞋。
牧泽:
牧泽脚步错乱了一瞬。
他盯着秦煜城的拖鞋,突然觉得秦煜城会用0v0和^这种符号的设定变得无比合理起来。
果然一人千面。
看起来冷静正经的弟弟实际上喜欢粉红色和颜文字,只是多样性的一种表现。
尊重人类多样性。
大哥再一次稳住了心态,没有戳穿弟弟的少女心,几步跟了上去。
书房是经过了特殊隔音处理的,只要外边不是把音响全开疯狂蹦迪,在书房里基本上听不到什么动静。
秦煜城在家里加班的时候,会在书房里放点白噪音。
牧泽将电脑放到桌上,连上wifi,一转头,捕捉到拐角柜书架后边有一点闪烁的红光。
牧泽抬手指了指那边:那是什么?
嗯?秦煜城转头看过去,自己都愣住了。
这是被他完全遗忘掉的摄像头,两个月过去,还在安然的运转着。
如你所见,是摄像头。
牧泽看着秦煜城,面无表情地:这也是情趣?
?秦煜城没反应过来。
没关系。牧泽平淡道,人有点特殊癖好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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