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
我管你投不投降。上来斩首之后,先火炮覆盖一遍,给你炸成了沫沫之后我再上去。
……
“哦,马上就要回去了!”团长阿福斯站在海港的高处看着下方巨大的玻璃中那一条正在肆意扭动的鲨鱼幼崽。
全铁华握了握手,感受着身体中的虚弱,不由得叹息道“不回去不行啊。供应我们身体的特定食物这个世界制造的量无法满足我们的日常需求。再不回去,恐怕我们的身体都得软趴趴的能被一枪崩死了!”
就在这时,犹如雨天轰然的雷鸣一般的恐怖声响从天际线传来。下一秒就见一个黑点,急速放大!
那是格尔斯骑着“飞廉”在天空中拉出了巨大的音爆云向着这里疾驰而来。
而这所谓的飞廉,则是格尔斯改装过后的摩托。在经过科学家的努力和他自己的指挥之后。
最高时速能达到十马赫的飞廉应运而出。
而这款摩托车的名字也是华夏的科学家帮忙起的。根据《楚辞·离骚》当中的描述:“前望舒使先驱兮,后飞廉使奔属。”
但其外观说实话,确实不像飞廉。其则是类似于导弹的形状。而在中部,则是一个坐位。正好符合阿斯塔特的体型,当需要进行最高时速冲锋的时候,只需将身体前倾。整个人便会完美贴合在整个飞廉上。以便减少在高速冲锋时气流所造成的影响。
但不过能源的消耗率,依旧是只能让其维持十分钟。也许等回了帝国以后,改用钷燃料可能会增加行驶的时间。
格尔斯骑着飞廉慢慢减速来到了他们旁边。随后直接就从飞廉上跳了下来!
作为反重力摩托,这一个功能设计的还是蛮好的!
下了摩托之后,习惯性的摸了摸自己的光滑大脑袋,随后又挠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