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泉,泳池,草地。果然是有钱人。
其实说老实话,这里又奢华又舒服,还有充足的血供她喝。可是,一想起邑白,夜色根本就没有那个心思在这里住下去,或者说,她没有那个信心,可以在这里住下去。
邑白太危险,她不想自己还没有报仇,就消失在他的手里。而且,他既然对自己做出了那样的事情来,自己又怎能继续住在这里?
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短。她又吃又住,若是邑白提出什么过分的要求来,她又有什么理由拒绝呢?所以她决定,离开这里,靠着自己的本事,报仇雪恨。
不管十年,二十年,她相信,终有一日,她可以凭借自己的力量做到这一切。
不过现在,她首先要做的,就是赚钱。
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人需要钱,她这个吸血鬼,同样也需要钱。不说别的,要是没有钱,她该住在哪里,她到哪里去弄血包来维持生命?直接咬人吗?不,不,就目前而言,她做不出那种事情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