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尉,也是中两千石俸禄。如此再升迁,只怕会在九卿之上。多一些班底,非常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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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是有一个人选,不知公子还可记得,当年你送来河西的向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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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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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朋露出恍然之色,指点庞统笑道:“你可是说那头倔牛,向宠向伯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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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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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宠是在曹朋复夺宛城时的俘虏,同时也是历史上颇有名气的一员蜀汉名将。他是向朗胞弟的独子,在同辈之中,年纪最长,故而表字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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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他‘伯龙’的表字,源自于《毛诗?小雅》中‘既见君子,为龙为光’。龙,又与宠同音,故而表字‘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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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向宠被俘虏的时候,是一千个不服,一万个不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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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朋呢,也不舍得杀他,于是把他和麋芳一起送到了凉州,让他二人服刑。麋芳很快在武威郡站稳了脚跟,并且得到步骘的重用,后出任日勒长,而今在孟建手下做事。而向宠呢?则属于那种冥顽不化的顽固份子,被送至河西。庞统和向宠,有同乡之谊,故而对他也还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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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统毕竟是庞门子弟,向宠对他,也极为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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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西四载,倒也渐渐改变了观点,对曹朋也开始敬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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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夏侯兰麾下效力,后出任廉堡军镇果毅都尉,在对异族征战中,立下不小功劳。庞统离开河西的时候,向宠曾提出,想要随庞统一起离开。只是当时庞统未得曹朋的主意,也不好答应,便让他安心做事,等待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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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朋要去邺城了,庞统必然随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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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他便向曹朋举荐了向宠,希望能解除向宠身上的徭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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