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人将的底盘换成了的底盘,再换上一门3英寸的型火炮,也就齐活了。这就是后来的0坦克歼击车。
客观上说,0坦克歼击车的火力对付t-34-76还是足够的,尤其是配发了碳化钨弹芯的t4高速穿甲弹(apcr)之后在1000码(914米)的距离上能击穿黑豹的炮塔,对付t34-85是没问题的。
当然,在1942年,没有t4高速穿甲弹,有的只有2穿甲弹,其性能真心是差一截。不过t-34-76也比t-34-85差一截,所以对于充当反坦克主力的炮兵来说,火力依然够用(仅限于打t-34-76)。自然而言,美国炮兵当然没有太多的动力去增强火力。
历史上也是如此,1942年10月,当美国陆军军械局准备发展一种更强大的坦克歼击车(6)时,竟然遭到了坦克歼击车部队头头布鲁斯将军的反对。其理由很“充分”,他认为0已经足够强大了。到了1944年6月,美国地面部队指挥部曾经联系美国作战部欧洲战场指挥部,询问他们是否需要6时,得到的答复依然是不需要!
请注意,这可是1944年6月,当德国人对长管88都不满足上128的时候,当苏联用上了d-10系列100毫米火炮的时候,美国陆军的头头脑脑们竟然认为75和76炮就足够了!真不知道他们从哪里来的这种信心,或者说美帝的陆军精英们恐怕是没有想象中那么睿智,其因循守旧和故步自封是多么的顽固!
当然,美国人很快就被好好的教训了一番,当他们发现0和8完全承担不了反坦克任务时,就只能临时抱佛脚了。比如前面说的那个t4高速穿甲弹。1945年1月,美军欧洲战场指挥部向国内紧急申请43000发t4,然后到了2月份,还是美军欧洲战场指挥部,他们再次向国内紧急申请10000发t4,以至于在3月份,美国国内的工厂反映钨出现紧缺。而且到最后仅仅有18000发t4送到欧洲。
实际上这个t4穿甲弹也远远称不上好用,其穿甲威力虽然比2大,甚至高于英国的17磅炮(使用ap弹时),但是精度有限,而且美国人在发展76.2毫米坦克/反坦克炮时,为了省钱,又搞了两个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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