杯酒,对于这个问题她都真听烦了,莫名有些火大:怎么,我们不能在一起么,我是杀人了还是放火了?如果周公子因此想和我绝交,我不介意的。
周易其实不是这个意思,只是很吃惊罢了,见乐小遥脸色有些严肃,知道最近公司里风言风语的,她也不好过。就开玩笑道:我就说我这么一个大帅哥在你面前晃悠了这么多年,你都不正眼瞧一下的,不科学啊,你弄得我特自卑,知道吗?现在,我平衡了,看来不是因为我怂,而是你不好这一口~
我说你们大学四年都没什么动静,现在这么多年过去了,你们居然我是不是该相信一下奇迹啊?周易又想到了于桐,心头一阵悲伤,我说你这么高难度的对象都攻克了,我是不是太没用了?没错,所有女人在周公子心中都有一个攻克指数,而傅瑾难度系数几乎是排在顶端的,可望而不可即,大抵说得就是这样的女人。
也许是时机不对。乐小遥也不打算和他没完没了地闲扯下去了,看他那状态,怎么,还喝?要不要帮你打车?
周公子潇洒地挥挥手,你走吧,让本公子一个人做单身贵族!
乐小遥回到家时,傅瑾刚做好饭菜,正把身上的围裙摘下,回来了。
嗯。其实乐小遥和她说过很多次了,不会做饭也没关系的。但好像傅老师就是和做饭较上劲了,为了证明自己不是生活上的低能儿,潜心钻研菜谱,又有乐小遥点拨,烧的排骨终于不再是远古化石。
洗了手,就做好在餐桌前,乐小遥等着傅瑾把米饭盛好送过来,简直是享受全套服务。不知不觉,傅瑾就这样融进了她的生活,想象一下,如果哪一天下班回家,见不到她的身影,那该怎么办?傅瑾,好像已经成为自己改不掉的习惯了。
还有一个月,乐小遥在心里算着傅瑾离开的日子。当初没有在一起,五年也就这样过去了,可现在不一样了,半年时间恐怕都会很难熬吧,乐小遥只吃着米饭,也不夹菜,傅瑾夹了青菜送到她碗里,不好吃吗?
乐小遥苦笑着,然后摇摇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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