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就想谈恋爱,想疯了,有时候看着大街上拥吻的情侣,他都能躲着看好久,顺便想象一下要是轮到自己了要怎么伸舌头。
还不说话?要不是听见过你打电话,昌哥真以为你哑巴呢。走了,训练去。陶文昌说,干净的队服穿在身上。他已经习惯了,除了打电话,谁也没和陈双搭上话,这孩子和别人零交流。每天发个朋友圈,不是我想恋爱,就是我想退学。
反正就是那种还没度过青春期的非主流尖锐少年。
他带着陈双,心里其实一千万个不愿意。先不说这徒弟的实力如何,单单是这个打扮一头金色的杂毛,看不见上半脸,到现在了他都不知道陈双长什么样。衣服也不好好穿,什么土他穿什么,全身上下永远一个色系,土色。
一点儿没继承自己花花蝴蝶的荧光色高端审美。
我说,你什么时候把头发剪剪?陶文昌回着头说。鼻子里飘进来一股味儿,就是陈双身上散出来的。很潮,很湿,像是下雨天被溅了一腿的泥点子。这徒弟的香水味他也接受不了,不好闻,像天生自带潮湿属性,时刻准备发霉,能长蘑菇。
陈双晃晃脑袋,没说话,头发将一半长相藏起来,特别是太阳穴和鬓角。他穿的衣服不太合身,浅卡其色的大背心,底下是一条深卡其色的阔腿短裤。一双旧了的跑鞋倒是刷得干净。
染黑吧,最起码和昌哥一个发色,健康自然。陶文昌捋了一把自己的刘海,努力帮助尖锐少年融入校园,行,又不说话。你不说我说,知道我为什么不喜欢带徒弟吗?
陈双摸了下脖子,连摇头的反应都没有,想退学。
陶文昌没等来回答,又回头看他一眼。自己上辈子到底造了多少孽,这辈子遇上的校友一个比一个奇葩,一个比一个不好带。第一,我梦想中的大学生活是谈一场刻骨铭心的恋爱,顺便多多参加比赛,没想过担负起别人的训练责任。第二,带徒弟这种事在我眼里就是开盲盒,你永远不知道开出来一个什么玩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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