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够了,这么贵重的收不起。
我不要。陈双说,手比离弦之箭还快,也收了回来。只是眼神还没收回来,看着鞋盒的盖子。
这是职业队的鞋,我就是打算给你买的,去年没让你收上礼物,是我不对。屈南认真地解释,仿佛去年那个放了陈双过生日鸽子的人真是自己,其实我那时候就想给你买了你可以试试,或者摸摸,它是全皮的。
全皮的?那岂不是穿几次就要坏了?陈双才不敢试,但是手已经摸上去,隔着塑料去摸它的鞋底,很腼腆,很喜欢,但也只是摸了两下,摇摇头:我不要,我将来又穿不上,我不喜欢跳高。
你不要也没办法了,我是按照你的鞋码买的,我穿不上。屈南比对了一下那双鞋和陈双的脚的大小,你要是不要,这就只能给陶文昌了。
真的吗?还有这种好事?谢谢南哥。陶文昌伸手就要拿,把这些小基佬弯弯绕绕的花花肠子看得一清二楚,果不其然自己还没碰到鞋盒,陈双已经一把抢过去,抱在了怀里。
看吧,这就中计了吧?陶文昌又冷笑,男生多鞋狗,更何况搞体育的。只不过屈南是怎么知道陈双喜欢鞋的?还知道人家的鞋码?
那我先收下,等我过几天攒攒钱,把钱给你,就当我买的。陈双是真的喜欢它,抱起来的一瞬间就撕掉了鞋上那层密封膜,用自己的手去摸它的真皮外层,好柔软啊,这这穿上肯定巨软。
仅仅摸了这么几下,陈双已经迫不及待想要试穿。这双鞋比他任何一双鞋都要轻,简直没有重量,渐变蓝色在灯光下还带闪,是最高调最炫技的颜色。
穿它,就等于给全场一个信号,要吸引全部的目光。
这么一比对,自己现在穿着的普通球鞋立刻黯然失色。陈双又摸它的鞋带,还没穿进鞋带孔里呢,没留下任何褶皱。
没错,他就是一个鞋狗,除了四水,没有人敢踩他的鞋。鞋就是脸,脸可以不洗,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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