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脸上的疤痕缓慢凝结着丝丝缕缕的血液。
这事要从出发前说起。
我琢磨自己风里来雨里去的那么多天,除了体内有凤血种脉遭人觊觎,基本算是个温和随性口吐芬芳的年轻人,他们是怎么从我儒雅的表象下认出那变异的血脉?
问题可能出在脸上,尽管恢复了七八成,但还有几道浅粉色的新肉,能认出我的人,也只能是认出我脸上的伤。
这样想来,我得找个人易容一下,一是遮盖脸上的伤,二是吸引注意力。
当然,这样万众瞩目的机会留给了花采子。
起初花采子坚决不同意,他说之前易容成我被人追赶,实在太要命。后来我对他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并拿白端对他贪慕已久的事威胁,如果不照我说的做,后果难以想象。他有些被唬住,嗔怒地瞪了白端一眼,咬着牙同意了。
花采子给我化成了姿容姣好的少女,他说我原本姿色普通气质也不太出众,凭借脸上几道疤痕,还是很容易被认出盯上的。倒不如反着画,画得越妖冶出众,越让人想不到。
我抽着嘴角感谢他的深明大义,这确定不是变相的损我?
花采子易容后,我觉得缺了点灵动,于是用指甲蘸了点血浆勾勒在他脸上,他倏尔一抽气:“我怎么觉得脸上火辣辣的疼?”
我有点心虚的缩回手:“你的错觉吧。”
“你这红色的血浆很逼真嘛。”幸好他不是心细如发的性子,也听不出我语气尾端的含糊。
我摸摸鼻子,咽下去一句“可能还混着你自己的血”。
没想到眼下东窗事发,花采子叫出尖叫鸡的嗓音:“你害奴家破了相,奴家跟你没完!”
说完朝我恶狠狠地扑来,我惊恐的躲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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