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叫,步遥。
这世上根本没有落尘,阿父阿母也没有女儿。他们虽恩爱有加,但一直膝下无子,直到年轻的族长将我和落英,带到他们身边。
半年前,我被流沙卷进埋葬老族长的陵寝,按照惯例是要即刻处死的,丰慵眠对我许下婚约,让我有了家。他却抹去我全部的记忆,让我从心思坚毅的少年将军,变成手无缚鸡之力的姑娘。
我浑然忘了过去,只当自己是阿父阿母的好女儿,落英的好姐姐,像村子的姑娘一样,爱慕年轻温柔的族长。
然后便是丰慵眠上门提亲,阿母为我缝制结婚穿的喜服。
这才是我应该想起的。
我抚摸白端的脸,看来他这半年过得十分不好,脸颊都凹进去了。明明都消瘦了,还能勾走我的魂魄,让我再次爱上他。
属实是只修行得道的小狐狸。
我回头问丰慵眠,为什么把我的记忆全部抹去。那些好的坏的,通通抹去了。
丰慵眠苦笑:“我以为,回到山阴地之前的模样,你还能好好的,不沾血腥,做个无忧的姑娘。”
“是啊,想想这半年,确实挺快乐。我从未体会到父母的爱,还以为自己的心,生来就坚硬呢。”我淡淡道:“只是没想到,你还活着,还能正常行走。你瞒我好苦啊。”
是了,如果丰慵眠不用坐轮椅,以他的手段和心性,怎么会逃不过画舫的爆炸。只是他假死,是为了什么?仅仅为了躲开我?
“你永远不会知道,你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你如果想倒地不起,我便愿舍弃以后走的千万条路,陪你停留原地。”他看见我笑了,也晃出飘忽的笑,敛下眸光。
他陪在我身边五年,我从最开始的滕摇,走到少将军的位置,是他一步步尽心扶持的。搞不懂,他为什么执着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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