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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我对自己的文笔没什么信心,有可能半途而废,那这篇小说应该就石沉大海了吧?
回想起与巧妮相处的点点滴滴,我在心里已经储藏了好多的感动与爱意。如今只差最后这一步,我怎么能轻言放弃呢?而且以小说来表白,也算有特色吧?这适合我这古灵精怪的个性,凡事想与眾不同。
好,决定了,就以小说来表白吧!小说不写完,我就变成屎!这诅咒够可怕了吧。真佩服我自己敢下这么重的咒。
打开了word档,双手在键盘上停留着,脑海里开始回想起认识巧妮的那晚。
在回忆的旋涡里找寻着记忆,我开始循着记忆在文件里key下文字。
断断续续的写了几段,写了又删、删了又写,一章的长度始终未达一页。
妈的,小说真不是说写就能写的。
拿了烟和饮料,步上顶楼,我点了烟,放松脑袋,让它好好休息。
约十分鐘后,再次回到电脑桌前。换个角度,不再将这篇故事认定为小说,让头脑自由发挥。
没想到这招还不错,这一写就写了快二千个字。
伸了伸懒腰,将这篇故事阅读一次。
『在网页间跳跃着,一页换过一页。
慵懒的黏在椅子上,双眼昏沉无神的看着电脑萤幕。
其实我不知道要看什么。
在我最常去的新闻网首页标题全是与情人节有关的消息,似乎这日子就该挑起人们内心的情感。
今天是七夕情人节,道道地地的适合二个人过节的日子。
对于商人聪明灵敏的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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