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翰混入酒吧后,趁着一名赌客不留意,他顺手摸了那人置于臀部后口袋的皮夹,好死不死那人恰好是帮派「拾荒者」的成员。
贫民窟九成以上的妓院和酒吧都是「拾荒者」管理,成员也常在自家的声色场所消费,因为可以喝免钱干免钱,但出事成员就得担任保鑣,保护老闆和女孩。
「拾荒者」的成员哪怕醉了都很灵敏,尤其是拥有黝黑色皮肤与褐棕色瞳孔的成员,传闻该帮派是由荒漠中名为「玛提克」的游牧民族所建立,层级高的干部多半是荒漠中顶尖的求生者且拥有纯正玛提克人的血统,而那片荒漠在越过贫民窟的最外围后即可看见。
当然这些资讯绍翰一概不知,他只知道手一触碰皮夹的瞬间,他毛茸茸的黑臂就被反射抓住,随后就见那名拥有深褐肌肤的男子起身。
和那名男子对到眼的剎那,绍翰体内的野性直觉便告诉他死定了。
他打不过这名男子,绝对打不过。
「在警局里偷警察的皮夹,还真是幽默啊小猫。」男子抽起腰上的猎刀,醉醺醺的他打着酒嗝:「想在我们的地盘上偷东西当然没问题,我们这儿可是孕育神偷的摇篮,但前提是不能被抓到啊,嗝!」
块头小的绍翰被男子抓住单臂,被从地拔起,绍翰两脚悬空,他露出獠牙朝男子威吓,浑身因男子的压迫感而炸毛,下秒更伸出另一手利爪朝男子挥去,却被男子及时用猎刀挡住。
「看你是小孩子,原本想说道个歉就原谅你,不过看来你妈没教过你礼貌。」男子话完就将绍翰重重摔在石地上,他将绍翰单臂反折并压住他另一手:「就让叔叔来教你吧,选个指头道别,日后看到那根断指就会想起和人道歉的方法了。」
被压制在地的绍翰根本无力挣脱,哪怕是黑豹,长期有一餐没一餐,吃都吃不饱哪来的力气反抗?更别提还是头幼豹,现在的绍翰和路边瘦弱的流浪猫没两样,瘦的露出骨头,完全任人宰割。
「不说话就让叔叔帮你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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