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出货后,马杰克走向黑色宝箱,握住上边的握把往上一拉,里边破烂还挺多的,满满当当堆了好几层。
有点异味,但跟隔壁的绿箱没法比,那里边很多都是厨余垃圾,发酵一天后,情况可想而知。
也不知道从哪掏出来一双白手套,优雅地戴在手上开始翻找。
“oh你不是吧Jack,我原本以为只有吉米喜欢开宝箱。”
桑迪瞧他的眼神充满嫌弃,毕竟流浪汉这个群体,也是存在鄙视链的。
体面的流浪汉会有正经工作,比如菲奥娜,之所以会露宿街头,纯粹是为了省房租,或者用来过渡。
再往下是桑迪这种,从事街头扒窃,替帮派完成差事活动。
只有最没活的人,才会沦落到去捡罐子。
当然,很多人并不是没有工作能力,而是颓废的时间太久,想回也回不去。
“我这是爱好,他那是工作,能一样吗?”马杰克不屑地回应着她,很快从一堆旧衣物里,摸到一个硬邦邦的长方体。
掏出来一看,果然如同清单上标记的那样,是一个九成新的充电宝,估计是清理杂物时没仔细检查。
看这粉叽叽的外观颜色可以推断,原主人不是年轻小姑娘,就是兄贵大只佬。
“瞧见没,咱这手,绝对被幸运女神赐福过。”
啊?桑迪人有点呆住了,这是什么逆天狗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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