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门板喊道:“人家谁家剧本杀还提供情侣戒呢?”
林念初:“那我手上戴的是什么?皇帝的新戒指么?”说完她又心累地叹了口气, “你们俩一会儿在电梯口等着吧,我去找程砚把戒指还了。”
一走出卫生间她就看到了程砚。
程砚的站姿看似随意, 但却不失仪态,脊背挺拔,双肩宽阔,衬衫下摆消失处的腰身却狭窄紧实,穿着牛仔裤的双腿修长笔直,白衬衫包裹着的手臂线条流畅而精悍,一看就是经常健身的人,却又不过度健身,肌肉不多不少刚刚好。
林念初朝着他走了过去,无名指上的戒指已经摘掉了,被她拿在右手中。
“咱们俩没还戒指。”她对他说道。
程砚这才想到戒指的事情,也是在这时他才反应过来,自己竟然已经习惯了戴戒指的感觉,甚至可以说根本没有感受到戒指的存在,就好像已经戴了很多年一样。
他从小就是个挺讨厌戴饰品的人,觉得那是累赘,记得十二岁那年过生日,他妈给他买了条本命年项链,结果戴了还不到五分钟就让他给扯掉了,因为难受,好像戴上去之后就无法呼吸了。
就连戴手表也是近两年才养成的习惯,因为工作需求,在此之前,他只要一戴表就觉得手腕不会动,所以刚入职“源升小电”的时候他根本不会在意这些细节,还是助理林越涛提醒了他:“程总,您现在是公司门面担当,需要维护一下个人形象。”
身为公司的最高负责人,他不得不保持体面,而戴名表则是体面的一种象征,也是一种身份的象征,所以他不得不戴,但刚开始戴的时候却只是在人多的场合戴,只要一回到家,他就会把手腕上戴着的那个累赘东西扣下来扔一边去,后来才慢慢地习惯了手表这种东西的存在,但这个过程却长达三年。
所以他对自己仅用了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就习惯了在无名指上戴戒指的行为而感到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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