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你别不信,哥当年是真学霸。”
林念初:“我长这么大还真没遇到过拿学习当爱好的人。”
程砚沉默片刻,最终选择实话实话:“也不是拿学习当爱好,就是享受那种会当凌绝顶的感觉。”
换句话来说,就是享受那种走到哪都被人奉若神明的、装逼的、感觉。
这就是典型的中二少年。
林念初一脸嫌弃地点评:“真能得瑟。”
程砚也承认,笑着回:“那个时候是挺得瑟。”人类基本上都有一个共性,那就是越活越觉得过去的自己是个傻逼,他现在就是这么个感觉,“也不知道为什么,自我感觉特别良好,走路都带风,时时刻刻都在装逼,校服从没好好穿过,不是故意把一条裤腿褊起来就是把两条袖子捋上去,书包也不好好背,从来是单肩挎着,反正就是怎么能吸引教导主任的注意怎么来。”
“哈哈哈哈哈哈。”林念初又被逗笑了,“你是不是还吸烟烫头喝酒打架?”
程砚立即否认:“我从来不烫头。”
林念初奇怪:“为什么不烫头?我们学校里的校霸都烫头。”
程砚一字一顿地回答:“因为只有板寸才能验证一个男人的颜值。”
林念初:“……”
不知道为什么,她的脑海里瞬间浮现出了一个穿着校服,留着板寸,手插裤兜,一脸霸里霸气的中二少年的形象。
她又抬眸看了一眼他的黑色短发,问:“现在怎么不留板寸了?对自己的颜值没信心了?”
程砚:“怎么可能?哥从小帅到大,颜值时刻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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