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猎物并没有很好的命中率,而且似乎也担心误伤到对方一样,所以,一旦逃过也就不管了。再说了,总要留些东西下来,总不能真的一扫而光,那下次莫伟又要为进货发愁了,虽然不要多少钱,但终归是个麻烦;二来,只要超过唐宋周边二十米范围的,他一般都不攻击,浪费不起那时间,射中了还要将标枪捡回来,这一来一去的功夫,都够再打两只了。
可以想象,已经躲到地下去的,不到天黑,不到饿得受不了,大概不可能再钻出地面了。而现在,能决定胜负的也就是地表上像野鸡之类的东西,再将它们拿下大半,那这场狩猎也便终结了。
还有五只野鸡,三只獾子,别的似乎就没什么了。嗯,只要拿下他们中的一半,那就是秦莫二人再怎么样也不能翻盘了。
想着间,唐宋口中大笑:
“两位,最后关头了,我要先行一步了。呵呵,赶不上可别怪我……”
说着间,唐宋便已经来到一只野鸡躲藏的地方……隔着草丛,那野鸡似乎还没发现什么异状,死亡便从天而降,标枪直接穿透了它的脖子,将它钉在地上。
经过这段时间的熟悉演练,唐宋的标枪掌控程度貌似已经跟现代枪械差不多少了,指哪儿打哪儿,绝对百发百中,随心所欲——嘿,这要是拿来盯人,绝对一下一个,毫无问题。
“呵呵,就算唐兄你再快,难道还能快过我的枪去?”不远处,传来莫伟的声音,然后一声枪响,唐宋清楚地发现,一只正活蹦乱跳展翅欲飞的野鸡折翼而落。
又是一声枪响,却是秦可风那边发出来的:
“就是,我想唐兄你就算标枪厉害,打下的猎物重量没问题,但比数量却也未必能超过我们……”
到最后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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