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方晴追上了叶攸棠和蒋钧。
她要亲眼看到两人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领证中间还有点波折,叶攸棠坚持要在离婚证上写按月支付抚养费50元,蒋钧不想要。
“我养得起孩子。”
蒋家的孩子,无需叶攸棠帮忙养。
蒋钧既不想要叶攸棠的钱,更不想给叶攸棠留下探望儿子的机会。
叶方晴也劝:“攸棠姐,你现在连工作都没有,还是不要逞强了吧,每个月50块不是小数目。”
不管蒋钧怎么拒绝,叶方晴怎么阴阳怪气,这抚养费叶攸棠都坚持要给。
最后连民政局的工作人员都看不下去了,帮叶攸棠说了话:
“付得起付不起是她的事,你们不要她付抚养费,是不是要阻止她见孩子?离婚了她还是孩子妈妈,你们没权利不让她和孩子见面。”
工作人员的意思是,双方要是没谈好这些问题,今天就先别办离婚证了。
叶方晴怕事情生变,将蒋钧拉到一边:
“攸棠姐脾气固执,她想这么写就让她写吧,她要是付不起抚养费,自己都不好意思出现在宇辰面前。”
就算能付得起,也不用叶攸棠亲手把钱交到孩子手上。
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谁,谁就掌握了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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