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拍花子手里救下来的小孩向鹏的爸爸向原野,在县机械厂做技术工作,认识的人不少,轻轻松松就能出手他们俩打回来的猎物,还不打眼,比他们自己去黑市慢慢摸索要安全多了。
闻言,季曼犹豫了一下,然后才下定决心道:“那我们就上山!”
大不了少对那些野物下几次手,尽量给它们多留一些休养生息和繁殖的余地,再不济他们还能朝那些野猪下手。
野猪对居住在山下的农民来说可不是什么受欢迎的好东西。
野猪的獠牙可怖,脾气凶猛,人一旦遇上了,稍有不慎身上就会多一个血窟窿,杨树大队也不是没有死在野猪獠牙之下的人。
再加上野猪还会时常下山拱食,霍霍地里的农作物,大家对它可以说是深恶痛绝。
要是真的能影响野猪的繁衍壮大,对居住在山下的人们百利而无一害,所以,季曼这时便真的打起了野猪的主意。
过去的几年里,她和姜成磊虽然经常上山,但基本都是冲野鸡野兔之类的这些小东西下手,一来是他们俩年纪毕竟在这,哪怕两人都有一身本事,对那些大东西下手还是危险了一点,万一受伤的话,季奶奶那儿也不好交代;二来呢,小东西不管是家里吃还是拿去卖,都比较不引人注意,符合他们俩闷声发财的准则。
但是,鉴于她现在上山的主要目的是挣钱起新房,再一门心思盯着小玩意儿的话,就有点不够看了,野鸡野兔再多再肥,卖的那点钱也不够起新房的啊!
要是能打到野猪,弄来上百斤肉,那就不一样了。
就算野猪肉不能卖到家猪肉的价,但在不要票的情况下,一斤怎么着也能卖到八毛左右吧!一斤八毛,一百斤就是八十块了,再加上哥哥季明伟之前寄回来的津贴、她自己卖猎物挣的私房钱,起新房绝对够了,还能把哥哥的彩礼钱给留出来呢!
季曼的小算盘打得啪啪响,满脸斗志昂扬地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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