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都行,没那么刚需。但是如果能让女生变漂亮,那么就算没那么刚需的镜片都会有人来买了!我们早该想通这个道理的!
不管怎么说,我觉得你快去接触一下,问问这个技术的授权价格吧。反正我肯定会向董事长申请,目前美瞳的生意太难做,我们的成本劣势太巨大了,技术短板必须解决,否则这块市场没法做了。
至于觉得美瞳能有多大前景、值不值得投入和牺牲,我相信董事长的判断,我说了不算。今天就是先给你透个气,你好提前准备起来,别董事长问起的时候,你毫无准备。
我相信顾辙不可能不对外授权的,他要是谈都不谈,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精神,应该也可以告他吧。他最多就是报个高价。”
如今才2003年,所以反垄断法在国内还没立法,相关商业竞争的依据,只能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一些配套的司法解释。
说句题外话,很多国人对“独门高科技”都有一种古装片式的意淫,觉得专利的价值就跟“大宅门”里的秘方一样,要吃独食自己一家经营。
但实际上,如果你拿了专利之后,完全拒绝谈判、拒绝对外授权,还是有可能触犯法律,如果最后被判定为为了社会公益需要,还是有可能要你强制授权的(但肯定会给你钱)。
换句话说,专利就是拿来卖的,不是拿来吃独食的。
你公开声明“我的专利不给任何人用,只能我独用”,这在法律上是有瑕疵的。至少你也得演一演,报一个很高的、对方不愿意接受的授权价格。
这样问题就变成了“不是我不愿意对外授权,是对方出价太低,租不起”。
不租是不对的,租很贵是可以的。相信顾辙这样懂法的人士,也不会犯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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