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
“嘿老大,你快看这里!看我找到了什么!”
“这是什么鬼东西?你从哪找到的?”
“就在那块礁石的后面,那里还有一艘奇怪的船。”
那络腮胡子跟着那人走了过去,看到那筏子顿时吃了一惊,“该死,这岛上有人!快,给我仔细的搜这个小岛,杀掉一切你们所看到的!”
靠,还真他妈的是一群野蛮人啊,林天语心说这样的话似乎就没有谈判的必要了,他一边想着一边飞快的爬起来往门里跑,他的武器都在屋里放着呢。
“嘿,那里有人!”“快看老大,他在上面!”
林天语听到下面的人大喊着,他没有回头,一头钻进那扇门中,就在众目睽睽之下一下子消失不见了。
“天哪,那人不见了,他一定是个巫师!”
“去他妈的巫师!”络腮胡子一脚把他那个惊慌乱叫的手下踢了个跟头,“你、你还有你,跟我一起上,其他人继续搬东西!”
说完那络腮胡子一把拔出腰间的短剑,带着那几个被点了名字的海盗就朝小丘冲了上去。
林天语回到屋里并没有立刻关上门,他直接打开了那个装着武器的提包。
他在温切斯特连发步枪和汤姆森冲锋上犹豫了一翻,最后还是选择了汤姆森冲锋枪,毕竟虽然温切斯特连发步枪的射程更远,准确度更高,但是它可无法像芝加哥打字机那样构成连续性的压制火力。
汤姆森冲锋枪连带一个五十发的弹鼓足有十五斤的份量,端在手里那沉甸甸的感觉让人毫不怀疑这是一件威力惊人的杀人利器,林天语端着这件武器走过那通向小岛的时空之门,而此时那络腮胡子刚好带人冲到了离丘顶五六米远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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