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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指居家方面,应该像我妈妈更多。”瞿准解释道,“她喜欢精致舒适的生活。”
“真羡慕,跟我完全不同。”寇离属于典型得过且过的人。
她性格散漫,懒癌晚期,即使向往那些精致美好的小日子,也注定没有闲情逸致享受。
寇离惆怅的叹了口气,瞧见青年还稳稳坐在那边,有些难堪的小声催促,“你刚才…不去洗手吗?”
虽然寇离不愿意把自己的身体部位,类比成什么脏东西。
可混血刚才毫无芥蒂的摸了自己的脚腕,还是在外面浪了一天、回家没洗的小脚丫。
瞧他清傲矜贵的气质,寇离莫名觉得愧疚。
“这就去。”瞿准缓缓站起来,垂下墨黑浓密的眼睫,忽然说了句,“我不嫌弃你。”
“欸?”寇离眨巴眨巴眼睛,满脸茫然。
“你也没有…”瞿准说到一半,抬起刚才按住她脚腕的手,看架势还准备闻闻。
寇离终于记起,青年刚搬进来的时候,曾经发生过一段对话。
那时青年说,他不嫌弃自己用过的拖鞋。
寇离顺势开玩笑,“如果我有脚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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