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迅速在学生会谋得一席打杂的职位,专门负责演出时做一些别人不愿意做的琐事,比如,跑腿。我的计划实施得很顺利,很快我和他建立了点头之交。我像个间谍一样接近他,从问他们演出有什么需要开始,到无意似的透露自己喜欢他的音乐。
他似乎很孤独。很多时候,他都是一个人在排练。那多半是考前,别人都回去复习了。我们学校课业很重,三日一小考,五日一大考。
我以为他是那种闭着眼也能考高分的学神,崇拜地问他:“你不用复习吗?”
他嘴角浮现出一抹英雄般孤傲的冷笑:“我不在乎。要是一门课也没有挂过,那还叫什么上大学?”
从小考低几分都恨不得切腹自杀的我,对他的潇洒态度佩服得五体投地。而他那副清高的神态也给了我某种暗示——他看不起别人,但是愿意和我聊他的心事。我美滋滋地想,至少,他开始把我当朋友了。
我从文学作品上得知,自古以来,英雄都需要一位红颜知己。那么,从他最喜欢的事情上突破,一定万无一失。我开始假装自己是个狂热的音乐爱好者,向他讨教如何建立正确的品味。
他告诉我他最喜欢的音乐风格是“重金属”,还给我推荐了几个“这个地球上最牛逼”的乐队。我怀着朝圣的心情找了那些歌来听。可看到那些专辑封面时,我已经开始怀疑自己——那些封面风格大都诡异邪恶,个个都像是张开血盆大口的妖怪,实在是跟“美”这个字没有半点关系。
勉强听了几首歌以后,我必须承认,这是我听过的最难听的噪音之一。它们让我想起街边醉汉的嘶叫、楼上没完没了的装修声、马路上不耐烦喇叭声,甚至电锯杀人狂。在我当时不足二十年的人生经验里,听歌是一件愉快的事。但从那天起,我知道了原来有些歌听完会让人在生理上产生强烈不适。
但同时我也明白,如果他喜欢的音乐是这样的,我就一定不能在他面前暴露我喜欢陈奕迅的真实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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