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其实根本没人在意我的缺勤,我从来也不是乐队的正式成员。这些只是说给自己听,假装还有人对我有所期待。
那把二手吉他不合时宜地待在宿舍里,提醒过去几个月里我犯的傻。我一度想把它卖掉,但一直没卖。甚至到了现在,我在北京买了套小小的一居室,那把吉他仍然和我住在一起。考虑到北京的房价,它占用的面积价格,已经远远超过了它的身价。
冰冰最后和学长并没有善终。据说后来他表白了,她痛苦地拒绝了。这不奇怪——后来,在大学四年中,追求冰冰的男生质优量足。有篮球队的后卫,足球队的前锋,常年拿奖学金的学霸,学生会副主席,以及开着跑车上学的富二代。学长只是冰冰的一次不值一提的初始战绩。
所谓冰冰是我的情敌,其实是我给自己脸上贴金的说法。学长根本没有喜欢过我。而冰冰也根本没有喜欢过学长。他享受我的供奉,然后再去供奉她。我就是这条爱情食物链的最底层。
这段恋情里,我最意外的收获就是打工获得的那几千块钱。当初是为了他才去打工,虽然最终用不上了,可多了笔钱总是好的,算是我这段恋情的一个安慰性补偿。
从此我爱上了疯狂的工作,我发现这样不仅能赚钱,还会因为没时间花钱而存钱。这个习惯后来为那个放着吉他的小房子的首付立下了汗马功劳。
回想起来,冰冰并没有眼前这位林雪儿漂亮。但是有些地方是很像的。比如举止中的柔软感,以及向异性求助示弱的姿态。果然梦是心头想。我以为我早就忘了冰冰,忘了学长,原来我还记得。不仅记得,我还介意。当年我反复说服自己不要介意。冰冰没做错什么。学长不是我的男朋友。可内心深处,我是介意的。她不是个粗线条的女生,又帮我送过饭卡,她肯定知道我对学长的心思。如果她真的喜欢他,我也认了。可她对他,只是见到可能的备胎就放出手段去收割一下。我的感受,我和她的交情,在她眼里不值一文。
在现实中,如果我再见到冰冰,我会礼貌而冷淡地保持距离。但此刻在梦里,我无需掩饰对林雪儿的厌恶。我讨厌所有这种女人。我本能地想给林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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