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过神,看着眼前这三个男孩子关切的面孔。是啊,一直以来,他们真心把我当朋友。他们每个人对我都很友善。小熊和花岗岩对我态度未变,是因为我并未越过友谊的边界。阿容和我保持距离,当然是因为我对他过度热情,近乎骚扰。
我真是疯了。以为自己真的是梦里那个白富美苏茜茜了吗?他一定是觉得我人好,当初帮过他的忙,才敷衍了我这么久吧。
“啊,没有没有,太好听了,所以我都听傻了,哈哈哈哈。”我掩饰地干笑着:“这首歌是阿容写的?”
小熊笑道:“创意是阿容的,他说每次送餐的时候,都觉得自己是个特别重要的人,送的是特别美好的东西。然后歌词是我们一起商量着写的。这首歌就没啥调,唱着玩的。”
原来这首歌甚至不是阿容自己写的。它是集体创作的结晶。
我故作轻松地说:“写得真好。很幽默。你知道吗?如果你不说,我还以为是情歌。山盟海誓,其实真的还不如送餐的承诺实在。真的太好笑了。这是我这辈子听过的最好笑的歌。”
阿容眼底掠过一丝惊讶,似乎想说什么。我站起来,笑着说:“我先走了啊,我得回家收拾行李,明天还要出差。”
阿容站了起来:“我送你。”
我客气笑道:“大白天的,很安全,不用送。你们继续排练吧。”
那天之后,我清醒了。我给乐队拉了一个群,有话都在群里说。出差的几天,我让自己拼命沉浸在工作里。我再也不对阿容没话找话。我为这个巧合想了很多科学的解释。比如,也许某个夜晚,这几个男孩子与我擦肩而过时,嘻嘻哈哈地唱着这首歌。我无意中听到了一部分,然后这碎片就进入了我的梦境。
现实和梦境,总要分清楚。现实一点想,阿容,一个22岁的硕士毕业的会唱歌弹琴的小帅哥,怎么可能对我有那方面的想法呢。乐队肯让我做朋友,已经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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