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了,再看到朱灏,她的心里便有了一种异样的感觉。在这之前,她原就已经对他心动。知道他为了她连命都可以舍去,除了感动还有震撼。
她有何德何能,能让一个男人用生命去爱她?
“灏哥!”陈兰兰弯起眉眼,很自然的叫了他一声灏哥,将手里的塑料袋递给他,“我给你拿了点樱桃,还有凤梨和青枣,你回去吃。”
两个人都不是真正的小年轻,不整那些虚头巴脑的。她觉得爱一个人,就要对他好,有什么好东西,就想拿给他。
“咱们一起吃!”朱灏高兴的接过塑料袋。她还和小时候一样,有什么好吃的好用的东西都想着他。
朱灏好看的眸子里闪耀着光彩,目光就像是定在了她的身上。他的小姑娘笑起来真好看,她的一颦一笑、一嗔一怒,都牵动着他的心。她就像个发光体,哪怕在黑夜都璀璨夺目。
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大抵就是这个意思了。
四五月份的夜晚,清风拂面,月光如诗。两人并肩走着,撩人的夜色就像两人此刻的心境,表面上平静,内心却早已春水荡漾。
路上,朱灏就像个情窦初开的毛头小子,内心雀跃着想要牵住陈兰兰的手,可他勾了好几次手,在每次快要触碰到她时,又立即缩了回来。来来回回了几次,他都没有牵上他的手。
“真是个老古董!”朱灏在心里暗骂自己老古板。这是现代社会,不是男女授受不亲的古代。情侣们虽然不像二十一世纪那样当街搂抱,可牵个手还是可以的。
陈兰兰又想笑又感动的想哭,她是有多幸运,能被一个人不计回报,不顾生命的爱着,为了给她的女儿一个平安的未来,他舍弃生命和坏人同归于尽。在这之前,她还只是对他动心,还不能下定决心的接受他。可现在,她愿意用生命爱他,回报他无私、深沉到极致的爱。
她被感情婚姻伤得太深,不相信爱情。可现在,她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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