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车上的秦默长长地伸了个懒腰,将腿翘得高高的。
在这一群人中,他的模样是极其神气的:他身披鱼鳞铠甲,手扶直刃长刀,高高翘起的红色鸡冠发如同古罗马战士头盔上的羽冠。拉远一看,举止行为还真有统领千军的气场。
如果细细一看,就会发现这副铠甲是用汽车外壳剪裁下来,然后用铁丝连接好的。聚丙烯塑料的硬度可达到钢铁的二到五倍,质量也比笨重的轮胎甲轻得很。
这样一副铠甲做工复杂,在狼组也只有位高权重的队长或者邓晨安本人才有资格穿。这次随行的还有其他几个小队的队长,不少还是森镰的眼线。秦默之所以将它穿出来,就是为了压压他们的势头,摆摆自己的威风。
不过这么大的行动,看得过眼的居然只有一辆三轮车是机动车——其他人无一都是蹬着自行车和手推车,颇为寒酸。按理来说,既然是搜索,更应该配备趁手的交通工具才对。
可是不行,管理载具的家伙和森镰走得很近。他们在这些交通工具上动点手脚,在关键时刻掉了链子自己哭都没地方哭。他知道最近森镰一直在谋划如何利用这次行动让自己翻车,他别无选择,只能调动属于自己本部的载具。
秦默手下的队伍主要是步兵,掌控的载具太少了。后面还有几辆手推的独轮车将是稍后的主力运输单位。
他们现在已经快要到达市中心了,其目的地便是在靠近市中心的地带搜刮,再顺便进行一次扫荡——这也与李光启的判断基本吻合。
如果他们成功跨越了市中心,那么整个睿荆小区将完全暴露在狼组的面前!困在小区中的丧尸失去了活动,秦默可以轻而易举地率军直接进入到小区。到时候……不管他知不知道这是李光启的藏身之处,都免不了会践踏一番。
刚刚出去的探路的骑手,并没有报告回任何异常。
“默哥,其实我觉得这样直接穿越市中心这么近的地方还是不妥的,还是应该按照原定最保险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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