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信的神情,他立即笑着安慰霍成君,道歉说自己不该一时冲动冒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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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心中明白,只是因为那个人是云歌,他只是无法让那个人从他指间溜走,那是他的小云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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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他最肮脏、最无助、最潦倒时,仍然会反手握住他手的云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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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他冷言讥讽时,仍然会笑的云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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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以为自己厌恶了很多年的娇小姐。一边厌恶着,一边却牢牢记住了她的每一句话、每一个笑容,她的绿罗裙,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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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伯伯极其偶尔地会提起云歌的天山雪驼铃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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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都只是因为他碰巧说到什么,才会让伯伯们碰巧提一两句他们刻意回避着的人与事,所以每一次他都会十分恰好、十分不经意地“碰巧”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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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逐着天山雪驼的足印,他在草灰蛇线中寻觅那个他所厌恶的人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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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她与铃铛到过厝木湖,去了孔雀河,还知道她的铃铛陪着她越过了兴都库什山,到了天竺国的迦湿弥罗,这趟行程她一去就是三年,音讯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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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那么任意,又那么自在地挥霍着时间,享受着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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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他在读书,在练剑,在学医,在用毒,在习琴,在跟着三个伯伯学做生意,在密切地观察着大汉发生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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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每一刻时间都没有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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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努力学习着一切,他一天只睡两个时辰,他边吃饭边背书,甚至睡梦中他都在反复练习着义父的一举一动,他要用义父的完美风姿掩去身上的戾气,他要他的敌人看见他时,绝无疑心,他要所有曾经蔑视过他的人,都要在他面前自惭形秽。他不知道自己是否也曾潜意识想过,再见那个喜穿绿衣的丫头时,他要一切都是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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