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霄跟在后面,一言不发,但他的眼睛,却一刻都没有停下。
他的目光扫过那些所谓的“士兵”。
衣甲破旧,甚至很多人身上只有一件破皮袄。
兵器五花八门,长短不一,上面还带着锈迹。他们勾肩搭背,交头接耳,队列走得乱七八糟,哪里有半点军人的样子。
然而,陈霄的视线,最终停留在那些士兵的脚上。
他们的靴子,虽然沾满了泥雪,但样式统一,是军中专用的高筒皮靴,而且磨损的痕迹很新。
他的目光又落在了那些士兵握着兵器的手上。
他们的手掌宽大,指节粗壮,虎口处布满了厚厚的老茧。
那不是农夫干活磨出来的茧子,而是常年握持兵器才能留下的印记。
最让他心生疑窦的,是那些人的眼神。
他们虽然努力做出散漫、不在乎的样子,可偶尔与自己视线交汇时,那眼底一闪而过的精悍与警惕,却骗不了人。
那是一种只有在尸山血海里反复打滚,才能磨砺出来的眼神。
一群地痞流氓,不会有这样的眼神。
陈霄的心,沉了下去。
事情,似乎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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