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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让顾骜骑几十公里自行车,把这罐肉送给顾敏。
做得那么咸,图的就是不容易坏,能吃上半个多月——每天只吃一小撮肉,主要吃浸润了肥油的霉干菜。
用钱塘人的话说,这种菜就是“敲饭的榔头”。
顾骜现在回想起来,那个被他夺舍的本尊:一年半没肉吃的情况下,倒也没想到半路偷吃点。
还挺老实。
难怪魂穿之前,空长那么大个子,却被翁得臣那种精瘦的家伙欺负。
……
因为分心和怀念肉肉,顾骜只吃了一碗,就忘了添饭。
而这么斯文的吃相,搞得欲舔又止的马风也很不好意思。
他两次三番暗中观察,顾骜都没动静,最后他只能语言试探:“顾哥?你够了?那我洗碗?”
“喔,谢了。”顾骜丝毫没听出马风“没吃饱”的弦外之音。
毕竟,21世纪的人哪会在吃饭上客气?
想吃就自己盛、废话个屁啊。
马风识趣地把剩菜放回橱子里,然后拧开天井里的水龙头,冲洗盛饭的碗。
或许是因为心情郁闷,他不经意就把水龙头拧得大了些,擦洗也很用力,好像跟碗有仇似的。
结果却惹来了闲坐在天井里看风景的隔壁俞老太辱骂:“小瘪三!打个碗盏用噶许多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