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人庐器。犯了以上几点的,分别处以十军棍到五十军棍不等。
\n
对于上面的惩处,戚家军还有贯耳游营的处罚,黄来福最后还是改为了打军棍,也不知道自己的做法是进步了还是落后了。
\n
对于奸淫汉人妇女,偷盗他人财物者,不用说,斩首示众。以上有犯,但系同伙同旗之人有一举首,余皆免罪。首者行赏,若互相容隐,同旗之军俱以军法连坐。
\n
除了这几条军纪军规外,黄来福还规定,军中严厉禁止争殴。
\n
两方军士两殴,不论曲直,捆了就打,然后查其所由加治。若是军士与别个百户的军官对打,不论曲直,先捆了,治其个卑者不守本分之罪,然后另剖曲直。若是同个百户中,军士们与上官对打,或是小旗,总旗与百户对打,不论曲直,以殴父母论,交行军法从事。
\n
平时军中还严禁喧哗,每遇什么行动,自有旗帜金鼓。没有命令开口说话,要严厉重处,尤其是夜间,更是切禁喧哗。
\n
五寨堡军中禁止赌博,有违者严厉重处。
\n
五寨堡军中严禁讹言诳惑,灾详祸福,摇动众心,有违者严厉重处。
\n
五寨堡凡军士,途遇文武大小官,俱下马让道。若在营中操练,奉金鼓号令者,一惟号令是听,不必回避。
\n
五寨堡军士,应有的兵器,应该随身携带,平时要勤加保养。虽一弓一箭,须书各旗之上,如有遗失,轻则扣廪粮处办,重则解送军法重治。
\n
五寨堡军士中,对于马队的家丁们,平时自己马上的鞍辔等物,每一个月需点验一次,如有遗失,轻则扣廪粮处办,重则解送军法重治。
\n
除了这些外,五寨堡还有一些立逃约,分军饷,稽功过等规定。
\n
凡是每个小旗中,有军士逃跑的,整个小旗全部连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7页 / 共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