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面,反倒有些生疏。母亲也总是问功课上的事,但又对他的老师同学全不认识,只是道:“你以后想做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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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做表姐的小狗。”他把两根手指竖在手上,兴高采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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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笑着摸他的头,道:“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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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父亲的工作调动,他们去了美国。这事家里已经筹备了一年多,但全然没告诉他。等他知道时,已经要收拾起行李,搭五天后的飞机了。他也哭过闹过,那时候手上还打着石膏了,生气了也一样去砸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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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都忙着哄他,但也依旧把他的意见当孩子气,想着出去习惯了就好。他自然犟不过他们,只能抽抽嗒嗒求他们带个口信给杜秋,让她来机场送别。那天他等到飞机差点晚点,都没见她来,为这事,他也短暂恨过她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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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年前,跨过电话不容易打。他们也就断了联系,再联系上已经是他十八岁时,母亲随口提了一句,表姐可能也要来美国读书,但和他们不在一个洲。他辗转要来了她的邮箱,起先只是交代她一些过海关时的注意事项,渐渐也聊起许多生活上的琐事。隔上多年岁月,他也并不觉得他们了生疏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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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性格里是有封闭的地方,记忆里有许多甜蜜,之后就会一厢情愿觉得永不改变。他住的社区多是中产阶级,高中也算好,虽然是少数族裔也不至于太收排挤,但他依旧被归入书呆子一类,总带着异乡人的疏离,又混不进华裔的圈子。每每这时,他都想起和杜秋在一起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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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面前,他本以为他们的差距在文化观念,没想到在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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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在软件公司做工程师,母亲考了 rn 护士证。 虽然这样的生活已经远远优于开洗衣店的同胞,但要在美东过得光鲜亮丽总有些吃力。金字塔的顶上是根避雷针,细而长,一路升上云端不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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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岁后有驾照,他也会去百老汇看剧,但从来只用学生优惠,也从来不看热门剧。他自嘲还是小市民心态,不是真的感兴趣,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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