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岸边。
明照衣坐在折叠椅上,言息半蹲在他身前,替他脱去下地时穿的长筒防水靴,捞起泥水漫进去后打湿的裤脚。然后朝旁边人说了一声,拿到清理皮肤的酒精,倒在扭红的踝骨上。
凉入骨髓的酒精,让明照衣的脚踝在言息手掌里猛地一颤。
言息撩起眼皮,墨色眼睛不带情绪掠他一眼,然后继续处理手上的事。
那让言息整个人都表现出一种绝对的理性。就好像他手中的脚踝与人无关、与他无关,就好像忘记了自己曾如何亲昵地亲吻这里凸起的踝骨,就好像那是纯粹的一件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