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有二三十岁了,同花妈妈的女儿差不多大。小的才十二三岁,在花月阁中都未挂牌,只是跟着一些娘子行走,打打下手、学学东西罢了。
而所谓‘养女’,其实就是一个好听的说法,这些女孩子等于是卖身给花月阁了。
大周不兴卖身,最多就是写一个期限很长的租雇期,男子是如此,户籍管束格外严格的女子就更是如此了。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下面的人搞事情的时候终究是有说法的。
贵籍、良籍、贱籍,严防死守的其实是良籍女子向上、向下流动,导致当下统治基础之一的女子籍贯制度崩溃!但籍贯之内,玩一些‘小小花样’,相对而言就简单多了。
譬如贱籍女子,但凡是贱籍女子,她们不能像贵籍女子那样可以嫁个有官身的男子,成为任何一个人的妻子。也不能像良籍女子那样,背后有女司可以依靠,生下来的男孩儿也是从父的,有个说法。
这让贱籍女子过于‘自由’了,而在古代社会,是不能有这样自由的人的,因为那意味着不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