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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伦斯气得头发根根竖起,却悲哀地发现,除了手上的那页纸,他没有任何能够拿捏马修的地方。
他看过马修的档案,身高187cm,体重188磅(85公斤),不夸张地说,马修一只手就能把他提起来。
砰!
正当克拉伦斯抓狂之际,一声闷响惊动了车里的两人。
一块砖头在警车前挡砸出蛛网般的裂纹,又在引擎盖上翻滚几下,好像一记响亮的耳光扇在克拉伦斯脸上。
一个裤子垮得快遮不住屁股的黑人小伙,站在对面的街口,一脸挑衅望着警车。
“有妈生没爹教的玩意!等我把你拷回分局,你踏马会后悔从尼玛的*里钻出来!”
克拉伦斯暴跳如雷,推门下车,正要冲过去教训一顿,却见黑人小伙走到路灯下面,侧过身子,指指自己上臂的纹身。
那是一个暗红色的三角形纹身,中间是两个花体字母“R.S.”。
好似一头冷水兜头浇下,克拉伦斯再也迈不动腿,只在原地咒骂着,甚至用词都不似刚才那般犀利。
黑人小伙得意一笑,竟然还不离开,转身拍拍屁股,笑得更加得意。
他十分享受这样的时刻,混帮派图什么?除了糊口,不就图这份嚣张吗?
“能忍?”
克拉伦斯回到车上,马修好奇地指指玻璃上的裂纹,又指指对面的小伙,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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