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但是有蛇进了屋,把她咬了一口,幸好无毒。
晚上听到野猪的声音,缩在铺着杂草的床上,发抖着想孩子,想丈夫。
某一天,人来了,扯了她的衣服,叫她去找树叶自己做衣服,这样才符合野人的生活,那是耻辱,但是,她有底线,如果那人敢侵犯她,她就自杀。
霍丹离并不知道那人为什么会想留着她的命,这么关着她。虽然这样的日子让她很想死,但是为了能有重新见到儿女的那一天,她愿意忍着。
没有东西吃,附近的野果都被她摘完了,春天还好,有野菜,冬天什么都没有。她学着去捕猎,可是这个地方的小动物并不多,强大的动物她又打不过,只能跑,有时抓到一只野兔,她都不敢一次吃完,但是这个地方又没有火,她生不出火来,只能生吃,撕咬几口,再把剩下的存起来。
慕容欢颜想像着那样美貌的女子抓着野兔撕咬的画面,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夏天秋天,那样的生肉并不能多放,只放半天,就会引来虫子苍蝇,肉也很快会发酸发臭,但是为了活下去,她还是会吃,吃完又忍不住去外面吐。
冬天,没有衣服没有被子,只能找多多的干草,把自己几乎埋起来,可是,身上会痒死。要是想洗澡,倒是有接的露水和雨水可以洗,但是会很冷,很冷。
霍丹离说不清自己有多少次以为自己要烧死过去,但是又撑了过来。
她记下这些,不是想记住这些痛苦,不是想记住这滔天的仇恨,也不是想留着给谁帮她报仇,她只是怕自己不说不想不写,一个人在那样的环境下年复一年地过下去,会变成脑子迟钝,不会说话不会写字的野人。
以霍丹离的骄傲,绝不愿意变成那样的人。
同样,正因为霍丹离的骄傲,那样是对她极大的侮辱,从心到身的虐。
最后一页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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