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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之后,元羡统共见过方恺音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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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回她在等车,湿冷的冬季穿得却单薄,哈手跺脚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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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人因此侧目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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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照他瞧,她可爱又招人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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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臆想她是新来的北方人,尚未习惯异乡气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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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尾随了高个儿姑娘一次,依旧悄悄的,并未叫她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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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这样地总瞧不见他,叫他分辨不出自己高兴更多还是失落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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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面是在没有预谋的水果摊。她挑挑拣拣,称走了一颗柠檬、两根香蕉和三个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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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肩而过时,元羡被一股左冲右突的情绪推搡着,朝前迈了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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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恺音的头往下稍落,与那瞬间相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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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就又是毫无联系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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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羡没有追过去。他好歹才劝住自己:时机未到,时机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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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贵胜,不贵久。他要稳准狠地攻占她的心,眼下只能蛰伏。毕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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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摸了摸自己的脸,又捏捏格子衫的衣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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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没有颜、没有钱,也就没法给心上人最起码的喜悦和安全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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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了,方恺音仍弄不清楚,时间是否只对她起致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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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没走出失败的旧恋情,她觉得自己越活越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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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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