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与李总有关的,他要是知道了一定不会置之不理,必要的时候,他还是要动用一些关系的。
我呆在现场,仔细观察着已经面目全非的车辆,整个车子被拦腰一撞,车身几成了u型,那小子也是命大,可能在一撞的刹那间,人有所反应后条件反射般地进行闪躲,才避开致命性的撞击。按事故现场的推测,只有故意撞击才会形成这样的冲击力。如果是自然交通事故,对方驾驶员也会条件反射般地作出反应,往左或右打方向盘,不致于形成现在这样一种正撞。
这样推测的话我的第一反应是正确的,这是一起人为的车祸!但是目的是什么呢?我吗?李总吗?显然都不是!
看来李总来广州的事情,对方已经知道,而且连我们的行踪他都掌握着,但是陈栋他们怎么会落入他们眼里的呢。如果假设是王栋梁派人下的手,那么就说明我休息在家的这段时间里,他可没闲着,把我翻了个底朝天,连陈栋他们的行踪都能知道的一清二楚,那么李总的更加暴露在他们眼皮底下了。
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呢?仅仅是给我一个下马威吗?
我几乎是直觉般地感觉到现场有双眼睛一直盯着我在看!不会是有人放火后,还在现场观赏吧。不会真有这种事情吧!可我对自己的直觉从不怀疑!
我装作没有察觉的样子,在车子四周转了转,然后走到现场一个交通警的身边,向他问询车辆侦查情况。这个时间内,我已经锁定人群之中一直在打量我的人,并将这个人打量了一番。这是个四十岁左右的男子,身上穿着一件红色茄克衫,里面是件白色的内衣,脖子挂着一条粗大的金项链。我现在站的位置正好跟他成六十度角,他看不到我,我却可以无顾忌地用眼角的余光去观察他而不怕他发觉。
警察的对讲机里传来的消息我听得很清楚:车子被发现抛弃在城东国道边,已经查实是一辆报失车。我知道这个消息对我来说并没有多大的价值,我的希望都落在现场那个穿红衣的人身上。
这几乎就像电视剧里的搞笑情节,那么的不可思议,但往往却是事实。在交警的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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