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色再次聚魂之时,必定是出现在原本属于她的地方。而这个地方,很可能就是那棵老槐树,而且是她做鬼以来的久居之所。可他哪里晓得,真正属于秋色的地方到底是在何处?
清欢见他一言不发,便又开始打趣了:“啧啧,连她来自何方你也不知?连人家什么来历你都不知道,你竟然也敢喜欢上她?你说是不是饥不择食了啊?”
王子镇并不回她,开始琢磨了。可他并不知道,秋色的魂魄其实是秋爸爸从唐人街边那棵老槐树捡来的,而且唐人街离他们这幢楼不过只有两条街的距离。
“行了,我能帮你的,也就只有这些了,剩下的,就看你的本事了。”清欢起身转首的时候,便听到王子镇开口问道:“若能找到那个地方,那她是不是就可以活过来?”
“当初她既然能寄托在秋色的身上在阳光下活着,那只能说明,她与秋色有缘。再说了,她是你的现任女友,看在你的份上,有些事情我还真的可以睁只眼闭只眼。不过,你的动作可要快些,以她那虚弱不堪的魂魄,很容易被其他魂魄给吃掉,就算她机灵不会沦为旁人粮食,但,七日之后,必将魂飞魄散,到那时,即便她的躯体完好无损,也难以苏醒。”
每一字每一句,都像是一根针扎在王子镇的心头上,他低声说:“阎王,这份情义,我王子镇记下了。”
清欢转过身来,一脸似笑非笑:“王子镇是谁?”
“阎王的情义,藏锋记下了。”
清欢这才心满意足的微笑起来。要知道,她可是这世间唯一一个能让藏锋屈服的人:“不求你记在心里,我只求你别再让颜孙前那货出现在我跟前,一见我就抱着我的大腿,豆腐都被他吃光,影响我嫁人。”
又是颜孙前。
走哪都遭人嫌弃。
突然这么一想,王子镇竟然少了几分嫌弃他的意思了:“我会看着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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