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来这里找事情,但姐姐总是能漂亮的回击,最终让明珠灰溜溜的离去。
它还知道,有个名叫楚晗昀的男人一直缠着她,可惜,姐姐根本不理他,但他越挫越勇,还扬言一定要娶到她,然而,姐姐还是不搭理他。
姐姐经常会给一个叫楚晗世的男子寄信,信的内容也只是三两句,天冷了要添衣,天热了要喝降暑汤,偶尔写个兵法故事,偶尔写写洛城的情况,但她却一直不署名,这倒是让它奇怪。
不过它也看出来了,姐姐喜欢那个叫世的男人。
三年间,它发现姐姐时常会出门,不知道是去干什么,有时候是一个月,有时候是三五天,她不在的时候,它就想她,想她做的饭菜,想她身上的那股好闻的香气,想钻到她的被窝里,窝在她身边一动不动。
后来它才知道,她是当杀手去了,她没事在院子里捣鼓的那些东西叫炸药,叫毒药,而且,她名下的资产也早已不计其数。
它倒是想跟着她一起杀敌,但她却总是不带它,还说什么‘小孩子要以善良为本分,不能见血。’
它无奈,它是小孩子吗?好像,还真是的。
现在的它十五岁,按人境的岁数算,它差不多已经成年了,但狐妖在这个年龄,还属于幼年期,就算它变成人,也仅仅是一个九岁的小孩模样。
在它来到她身边的第三年,它真的变成人了,也的确是一个九岁小孩子的模样。
姐姐将他打扮成脏不啦叽的小乞丐,将他丢到路边,过了一个时辰,她又重新将他捡了回去,并给他上户籍什么的,从此之后,他便正式成为了她的弟弟。
她身为楚国皇帝备受宠爱的盈雪郡主,捡了个乞丐弟弟的事情一时间轰动了全城,就连皇帝楚云辞都知道她捡了个乞丐弟弟,对…是乞丐弟弟。
他无奈,扮什么不好,非要扮什么乞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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