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族的骑兵只能算是一群乞丐骑兵。
精良的盔甲,锋利的武器,雄峻的战马,辉煌荣耀的战旗。
唯有组成以上四样才能算作真正的骑兵部队,或者说是骑士团。
而在整个世界中,真正能够达到这四重标准的,目前唯有普伦王城这唯一一个,能够组建最强骑士团的袖珍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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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
挥舞着马鞭,飞快赶往伦敦的一千骑兵在草原上不停呼唤。
因为时间已经过去了五天之多的缘故,任何人都无法确认伦敦目前情况。此刻,除了拼命赶路外再也没有别的选择。
回头看去,那些身穿重甲,手握两米巨枪的雄威骑士。他们带着遮面头盔,头顶上还有一根白色柔毛随风摇摆,身披白色披风在冲锋中肆意鼓胀。数人一组,千人组成了一条长长的重甲洪流。光是想象一下这些骑兵高呼着荣誉和胜利时,发动集体冲锋的场景。
即使是贝狄威尔也都感觉自己的内心狠狠颤抖了下……
这等庞大的骑士团,自从全盛时期的大不列颠帝国之后,就再也没有遇到过了。
而且那个时代的骑士团,可没有普伦王城的骑士团这般锐气逼人。
真是为那些成为这等怪物般强大的骑士团的敌人的人而感到悲哀,所以此刻也很值得庆幸,因为他们的敌人并非大不列颠………
而这一切,都是因为自己身前的那位大人。正是因为她,普伦王才会出动这般精锐的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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