黝黑,身上只穿个肥大的短裤,腰里系根绳子,光着上身跟腿脚,展露排骨根根。
林锦瑟的眼神跟这个孩子的眼神触碰到了,心中一悸。
像一头受伤的小兽般的眼神。
一个妇人推了推另一个:“他三大娘,小杂——石头不正好缺个大人做伴儿?也省的咱们挨家挨户的麻烦……”
声音压低了些,但是,依旧能保证周围人都听清楚。
那位三大娘立刻双掌一拍,快活的说道:“就是这个理儿!支书啊,叫这闺女住谁家去都不咋方便,就小石头住的那个知青点儿宽绰,真住进去了,还能开个火做个饭啥的,照应照应这娃儿。”
再没有更合适的安排了,都用不着林锦瑟选择,大家伙就愉快的决定了。
村支书再次挥手:“天儿还亮着哩,都先回去干活儿。石头你把这位林……林知青领家里去安置着,口粮先记队里的账上,回头就叫人给你们送去些。等……以后要是真不走了,我再给落上户。”
大脑袋小石头小心翼翼的去扯锦瑟的衣襟,黑黢黢的大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锦瑟,一大一小就这样走出了大家伙的视线。
身后,一个小孩子的嬉笑声被武力制止了:“小杂种给自己个儿捡了个娘……哎呦——”
“小杂种?”茫茫然的锦瑟侧头,并改变了姿势,把衣襟上扯着的小手换到自己手心里,小石头的手一点儿都不嫩滑,还微微的有些颤抖。
那段路仿佛很长,又仿佛很短,一直走到了村子的最南头,连个栅栏院墙都没有,对着河道的一面遮挡起了多半圈儿玉米秸秆,估摸算个厕所。
正房……大约两间的低矮茅草屋,旁侧一小间更低矮的连个房门都没安装的场所,看土坯外墙被熏得黑乎乎的痕迹,应该曾经做过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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