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家种业公司打算突破这一限制。
刚有起色,拜耳马上通过专利诉讼,侵犯其草甘膦抗性专利并索赔
2000万元。
结果败诉,被迫销毁库存并支付赔偿。
另外还通过合资控股等手段,控制种业公司,限制研发、种权和市场定价。
比如(某)领军种业公司,被(某)种业巨头名义上只持股49%,但研发权完全丧失。
八九十年代响当当的名号,培育出一百多个玉米品种,手里有105项种权,玉米亩产从七百公斤一路拔高到一千五百公斤的超级强大的育种公司。
现在只能干点销售的活。
听着吓人吧。
其实这还算好的,别的地方更惨。
拜耳、科迪华、先锋、先正达等几家国际种业巨头控制了全世界56%的种子。
因为先正达被国内企业收购,所以近些年先正达已经“被”摘掉了国际巨头的帽子,换上了利马格兰。
种业公司通过基因专利和技术壁垒控制种子研发的“大脑”,粮商通过物流网络控制种子流通的“血管”,在合作与竞争中共同构建了全球粮食体系的控制权。
——
“这些国际巨头,都是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育种3.0兴起的时候一同兴起的,包括四大粮商。”
“当今世界粮食格局建立在育种3.0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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