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节奏很欢快的歌,手插在裤兜里在前面溜达着带路。
看他那副纨绔德行,方晴自觉地离了三十尺开外,活像跟踪者。
郑衍住的地方并不像他的人那样骚包,实在是出乎方晴预料。雪白的墙,古朴厚重的大条案,通到房顶的书架垒着满满的书,只有案上摆的白色圆罐里插的满满的红色蔷薇,才能觑到一点郑衍的影子。
方晴用眼睛随意地扫了扫书架上的书,差点跌一跟头。
看看,人家一写的,看的除了文史类,竟然还有算学、机械、化学之类自然科学著作,又有专门的几排放的是外文书。难道郑衍就是传说中博古通今、文理兼修、学贯中西的大文豪?
方晴觉得自己太失敬了!决定以后把郑衍的话当佛语纶音来听。
“赶紧着,别傻站着,开工了!干好了,爷有赏!”郑衍撸起袖子,坐在条案边上吆喝。
去他的大文豪!去他的学贯中西,博古通今!方晴冷笑,“你的脚本呢?吆喝我有什么用?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知道吗?”
郑衍眯起桃花眼,“你的贤良淑德呢?姑娘!”
方晴瞥他一眼,不理他。
有了第一次,以后就自然了。周日歇班的时候,方晴常常泡在郑衍那里,争取把隔周的稿子做出来。因为不是同城,总要留够邮寄以及可能会有的修改返工的时间。
郑衍这个人并不难相处,如果忽略他的爱炫耀、爱臭美、爱满嘴跑马以及偶尔冒头儿的混不吝二愣子劲儿的话。就这样的性子,偏偏长了一张雌雄莫辨魏晋美少年的面孔,方晴觉得女娲娘娘造他时一定是吃错了药。
《王大壮进城》开始几期反响平平,到十几期才有些声音,却又不是好反响——有人给报馆打电话、写信说“有辱斯文”,更有某报纸专栏作者点名批评“自以为深刻,其实不过是尖刻,还是臆想的尖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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