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报的百户官脸上多了一道凝结的伤疤,走路也是一瘸一拐的。他昂首道:“伯爷,您说过,大明从不缺乏勇士和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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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醒一怔,心中激荡,不禁点点头,拍拍他的肩膀,说道:“有你们本伯才有底气去和对手抗衡,好好的,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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斥候是军中最危险的兵种,伤亡历来都居高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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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要动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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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人一走,林群安就摩拳擦掌的说道:“联军本就粮草不够,突然宰杀羊,那就是战前鼓动士气,伯爷,就在这两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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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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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恩在凶狠的撕咬着羊腿,漂亮的小胡须上全是肉汁。他的腮帮子鼓动着,牙齿张合间,齿缝里全是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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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馋坏了的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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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稳住军心,他这段时间都只能隔三差五的才能吃到羊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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仆固没吃,因为根据一位据说是跟着明人郎中学过的家伙说的话,他这种外伤最好少吃羊肉,否则不利愈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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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喝着面汤,里面有些猪肉干,吃起来没滋没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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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面的乌恩喝了一口酒,哈气道:“明人的烈酒果然好喝,可惜没多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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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是仆固上次劫掠了辎重队的战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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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夜出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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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多了的乌恩眼睛发红,看着就像是一只狼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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仆固已经喝完了面汤,点头道:“是,凌晨吧,不管成功与否,也能让明人措手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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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恩把空荡荡的酒囊扔掉,连打了几个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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