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次才能回本。
苏向晚恨宋团这种小农意识,本来是死活不肯去的,怎捺他不但连她的睡衣,就连明天早要换的内裤一并都给收走了,因为苏向晚不肯走,索性把她一背,就往招待所去了。
三更半夜的,大街上倒是没啥人,但是,一个男人背着个女人,在这个年代给人看见,那是要批评的呀。
“你把我放下来好不好?”苏向晚挣扎着说。
宋团不但不放,还紧了紧手臂,把苏向晚往上筛了筛:“你大概不懂,这么背着家属去招待所,我咋心里那么美呢。”
是啊,跟背着猪要去上秤,然后宰了大吃一顿似的,想想那软软的床,吃起来美美的香,糙哥哥宋青山心里那个美哟。
本来,宋团两口子还以为,像牟芳芳这样的小闺女肯定没人愿意领养,却没想到,谷北在秦州一打听,还真就打听到一个愿意养牟芳芳的人来,而这个人,属于是苏向晚就算打死,也不愿意把孩子给他养的。
是的,那个人正是不论任何事情,都喜欢横插一脚的刘在野。
“什么,你想收养牟芳芳,刘在野,你甭搞笑了吧,你到现在就没打算再谈个对象什么的?”苏向晚说。
刘在野最近在秦州革命搞的厉害,又搞了不少浮财,当然,打扮的那叫一个英俊又潇洒,拂了把自己梳的油光发亮的头发,他说:“其实也不是我自己想收养,是我北京一战友,她想收养个孩子,她的意思呢,就是想要一个丑一点,胖一点,好养一点的小姑娘。”
“稀了奇了,一般人收养孩子,都喜欢漂亮一点,乖巧一点的,你那朋友怎么反其道而行之,想要一个丑一点的,黑一点的?”苏向晚说。
刘在野说:“她长的特别漂亮,看不得女的长的比自己漂亮,对了,她还是咱们秦州大军区出去的,你应该听过她的歌声,她叫常丽萍,她对你家宋团还挺有具有一点,战友之间别样的关怀的,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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