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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是她表情不够诚恳?她是真的真的真的很喜欢他。。。的钱。
有钱也是莫宇轩这个人的其中一部分,这一部分剥离不开,所以说,她喜欢他的钱,也算是喜欢他这个人。
逻辑上没问题!
上一辈子他就娶了个落魄千金。
传言说,那落魄的小姐会嫁给他也是因为钱,莫家开出的条件很优,结婚有一亿聘金。
而后只要给他生下孩子,无论男女都有一亿。
那可是一亿啊啊!苏宛宛觉得为了一亿,她可以忍受二十根肋骨同时断裂的痛苦!
[你喜欢我?]认识了这个女孩那么久,莫宇轩从来都不觉得她喜欢自己。
喜欢他的女孩多得去了,他可以很清楚的知道喜欢他的女孩是怎么样的。
至少不是她这样,平日里遇上他就绕路走,遇上了还会用愤怒的小眼神瞄他,据说她还记恨着小时候被自己扯小揪揪的事。
[对,我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苏宛宛怕他不相信,连声强调了好几次。
这男人可是财神爷啊,有一双点石成金的手。
他隐藏得可好了,两年后才被财经杂志爆出来,他虽在莫氏没有任何职位,但他善于投资股票货币,他的个人资产媲美一整个莫氏。
继承家业对他来说已经不重要了。
那时的苏宛宛在超商工作,看见他那张讨人厌的帅脸出现在财经杂志,心里那是。。。难以言喻。
他妈的,要卖肉就该卖给这个男人!
当时她就是这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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