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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念烧了一大壶热水打算泡面。等水烧开时,她翻出那件有印子的新羽绒服。
她接了一大盆凉水,用刷子蘸着牙膏和肥皂的混合液,仔细地重新去搓那块洇迹。
搓啊搓,有几次她眼花,以为干净了。拎着湿哒哒的羽绒服站起来,凑到灯光下,发现还是有,只是很浅。于是又坐回板凳上搓。边搓边用手背擦眼泪,泡沫进眼睛里,刺激她流出更多的眼泪。
文斯斯说的没错,她是个很典型的处女座,有强迫症,追求完美,并且喜欢和自己较劲。
嗯,这是一个非常中肯中性的评价。
她不觉得这有什么错,比起这世界上千人百态,人类拥有的坑蒙拐骗的种种恶习,她不认为自己这性格碍到了谁的什么事。
她只是不喜欢看到自己在意的人或事有瑕疵。一旦有了,她就会藏起来。
头花、施学进、羽绒服……还有她自己,她觉得自己的喜欢之于郁谋,大概就像这车蹬印之于这件羽绒服吧。
不管他怎么想她,她是觉得他很好的。
不对,不是很好,是超级好。好的很遥远,不是她可以触及的高度。
他应该在大礼堂的台子上,意气风发地介绍学习经验,而不是站在小巷子里问她:你是不是喜欢我?
想到这里,她把刷子扔到一边,换上自己的手搓。
最后她发现,手掌心连接手腕的那块皮肤好像是破了。所以自欺欺人的人是谁呢。
*
郁谋浑浑噩噩地回到家,坐在爷爷家自己的卧室小屋里。
他拉开抽屉。那里躺着一本初中的语文书。他从旧家来这里没带什么,这书算是其中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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