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时正坐在床边,抬高着腿,套上黑色的薄丝袜,只是双腿打得开开的,一点都不性感也不淑女就是了。
我这才发现自己已经好--久没有看见赋诗的女装,差点就要忘记赋诗还有这个高附加价值了。
但是说来也有点怪。赋诗身穿大概是二十几岁的年轻女性会穿的淡粉色衬衫、黑色的套装,还有大约在大腿一半高度的窄裙,略看只觉得真是个可人儿,久了却会发现他的肩膀有些宽,背脊也显得比较强壮,身高更是不符合一个女孩子,至于裙子底下有什么就……甭提了,我要忽视那条夏威夷花色的小平口裤。总之,真是说不出的违和感,但是我……却不讨厌!反而觉得太像女孩子就没意思了。
看见久违的女装,我的心重重地撞了一下。
「当然好!」我以最快的速度回答他:「现在就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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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诗将脚尖的丝袜拉平,「好啊。」,他竟然要以这样的姿态和我一起上街?赋诗自妈妈的房间出来,他关上灯,真的拿起了揹包,就往玄关走。虽然穿得明明这么高雅,手上拿的却是登山包实在是极度的反差,但是这样的赋诗我觉得……不坏。像他这个年纪的女生故意穿得成熟的,我在街上看见太多了,却没有一个能像赋诗一样看起来这么的修长、高聎,而且合适。赋诗自鞋柜中拿出来的,是妈妈的一双高跟鞋,他穿上去之后重心就一直相当不稳的样子,所以即使走在相当平稳的路上,他仍然需要我的搀扶,也就一直勾着我的手。
我知道不会有人看我,要看也一定是看我身旁的赋诗,但我现在真的觉得心跳加快,我感受得到一种战胜的光荣滋味……这就是交到女朋友的感觉吗?有个漂亮的女生能勾着我的手、能和我一起上街的感觉真的是太棒了,简直就像我交了女朋友、我现在就在约会!商店街灯火通明,来往的人眾多,尤其成双成对,但我敢说自己和赋诗绝对是所有人当中最登对的。
我们走了一段路以后,发现前面有一大群的人全塞在路边,四周有人扛着摄影机,附近还摆着音箱和音控设备,甚至停放着採访车。「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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