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求亲。
岁氏女嫁王孙公子素有先例,岁行云所言“不配”,当然不是指门第悬殊。
“公子神通广大,”她小心试探,“有些事,想必您早已知晓了吧?”
李恪昭眉梢淡挑,不答反问:“何事?”
此时他年岁不过十七八,却极沉得住气,情绪半点不外显,叫人不敢妄断其深浅。
岁行云飞快盘算:要留在他身边,就需得他信任;要得他信任,则须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和盘托出,这才最为稳妥。
稍作思量后,她决定赌一赌这位青史英主的人品、气度。
“去年夏末,我王钦使奉命前往希夷山为您求亲时,族中打算许给您的人原不是岁十三。”
李恪昭毫无意外之色:“那又如何?”
“随钦使前往的卜官测出,我族中与您八字相合的适婚姑娘是另两位堂妹。但其中一位年方十一。”
岁行云以求证的目光直视他:“钦使说,缙国婚俗不齿‘童婚’,您必会拒绝迎娶稚龄童女。请问六公子,此事可确实?”
“确实。”李恪昭颔首。
其实这一点后世史书上有载,岁行云是知道的。
后世男女皆以十五岁为成年,成婚时若有一方年岁小于十五,这桩婚姻便是违法犯禁的“童婚”。按后世《戚姻律》,童婚是重罪,一旦查获,除婚事要被判定无效,双方家主还得按律受重刑。
而这上古之时,以男十五、女十四为成年,原本也是天下共识的适婚准线。
但因百余年来战事频繁,各国对人口都求之若渴,多数诸侯国索性漠视“童婚”对稚龄孩童的摧残,十一二岁的小姑娘被嫁为人妇之事常见。<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