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该出现在这里,不该答应傅宣燎随口的邀请。
他好像总是越过所能企及的界线,去够超过能力的东西。
抬手摸了摸左边胸肋之上覆着的皮肉,与别处不同的触感泛起的温度令时濛指尖微颤。不过傅宣燎粗心,刚才应该没看见,时濛轻轻呼出一口气,拿起浴袍往身上披。
出去的时候客厅里已经收拾干净,没在垃圾桶找到的剩饭出现在了冰箱里,时濛想起吃饭的时候傅宣燎扬言要把吃不完的打包扔出去,口是心非得有些幼稚。
这套房子有五个房间,洗澡前傅宣燎让他随便选一间,时濛便推开了其中离客厅最远的一扇,里面亮着灯,单独配的卫生间里依稀有水流声传出。
五分之一的概率,一次就中了。
既然主人说了随便选,时濛既来之则安之,进到套房里,在书桌旁的椅子上坐下。
傅宣燎的书桌,有着独属于他的特征——乱而有序。
各种专业书籍、杂志摞在一处,足有电脑显示屏高,最上面的kindle像是宝塔的顶盖;水笔也堆得乱七八糟,颇具设计感的笔筒被弃之不用,仿佛桌角或者地面才是它们的归宿;再来便是毫无分类可言的合同文件,直接被堆放在打印机上方,都是a4纸,勉强算整齐。
虽然乱却分区明确互不干扰,时濛强忍洁癖没有动手替他收拾,偏过脑袋打算眼不见为净时,看见放在桌子右手边书架上的一套画笔。
木质笔杆,红貂毛笔头,妥帖地排放在同样木质的洗笔筒里,比桌上那堆笔待遇好了不知多少。
出于职业习惯,时濛下意识想试试这笔,视线梭巡一圈没找到颜料,更遑论画纸,再仔细打量一番,这套笔虽然保存得很好,但有几支笔杆处有明显的磨损使用痕迹。
别人用过的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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